重教助学 共铸梦想 —广西梧州教育发展基金会简介
广西梧州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经梧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注册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挂靠梧州市教育局。 中文全称:广西梧州教育发展基金会 英文译文:GUANGXI WUZHOU EDU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缩写为 GXWZEDF。
一、基金会宗旨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宪法、法律、规章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社会公德和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通过鼓励业绩突出的教育 工作者,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扶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改善梧州教育的办学条件,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 梧州教育事业,努力为开创梧州教育事业新局面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基金会遵循法律法规
广西梧州教育发展基金会遵守《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广西梧州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违背社会公德,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从事教育公益活动。
三、接受捐赠项目
(一)奖助基金类:包括设立各类奖学金、奖教金、助学金等;
(二)科研合作类:包括科研项目合作,共建重点学科、 重点实验室及研究中心等;
(三)培训讲学类:包括组织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到区内外开展讲学、培训等;
(四)基础设施类:包括资助已建、在建和待建的各种 建筑物以及历史建筑的修缮改造,校园景观、绿化项目建设等;
(五)实物捐赠类:包括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图书资料等;
(六)文献出版和展览类:包括资助校史、宣传画册、宣传片等编辑出版和校史展览等;
(七)依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其他项目。
四、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按照规定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按照规定奖励优秀教师、帮扶困难教师,按照规定奖励为学校建设与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二)改善梧州市教育的办学条件;
(三)按照规定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梧州市教育事业的政府、组织和个人提供的资金、财产捐赠及无偿技术援助;
(四)按照规定接受政府委托和指定开展的与梧州教育事业相关的各类扶持、资助项目;
(五)参与市委、市政府开展的相关教育公益活动。 本基金会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慈善活动,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做到公开、透明。
五、优惠政策和鸣谢办法
(一)根据有关税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个人将其所得 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 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 中扣除;
(二)对所有捐赠者,无论金额大小,基金会均可开具 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尊重捐赠者捐赠意向,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将捐赠者名单列入名册存档纪念,并在尊重捐赠者 的前提下通过基金会网站或外网站对捐赠事项进行宣传;
(三)对捐赠者颁发纪念证书或纪念牌,对大额捐赠,学校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冠名相关的楼宇、实验室、校园 景观等,可建立以捐赠者命名的奖学、奖教基金等;
(四)根据实际情况捐赠者将被邀请担任名誉理事,或提议为理事候选人、或者邀请担任名誉副理事长,并提议为下届副理事长候选人。
六、基金会组织机构
广西梧州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第一届理事会共设理事 15 名,监事 5 名、法律顾问 1 名。理事长 为郝嘉宇;常务副理事长为莫 东;副理事长周亚仙、钟少宏、宁德鹏 、孙 蓓、冯春宣;秘书长为黎火南,副秘书长为罗杏妮。
七、广西梧州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公账户
户名:广西梧州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龙信用社
帐号:4584 1201 0112 5045 52
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 72 号红岭大厦 1613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50000MJN14510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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